摘要:近些年来,在国家政策的扶持推动下,农业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。但在农业发展过程中,也面临着农村空心化、组织分散等诸多问题,不利于提高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及投入产出效率,阻碍到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。面对这种情况,要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通过开展农业供给端的主体改革工作,推动现代农业的整体发展,加快乡村振兴的实施步伐。  

关键词:乡村振兴;新型农业经营主体;发展对策  

近些年来,房村镇聚焦提升农业经营规模化、农药化肥减量化、农业生产科学化、农业资源循环化、农业装备设施化、项目资金集成化“六化水平”,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,率先开展生态农业建设试点,以构建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体系、畜禽粪污资源化收集利用体系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、实施生态高标准农田治理工程“三体系一工程”为抓手,不断夯实现代生态农业发展基础,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。目前,已培育出国家级生态农庄2家、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家、省级示范合作社1家、市区级示范合作社3家、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12家,显著推动了镇域经济的发展。在未来工作中,要认真梳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,进一步优化工作策略,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。  

1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意义1.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  

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当地的环境条件、资源特色,积极发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。通过合理配置、全面整合技术、劳动力、资金等资源,将产、供、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建立起来,不但能够对周边农户起到良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,还可以深入调整地区农业生产结构,逐步扩大农业产业规模,形成新的产业链。  

1.2提高农业竞争力  

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成果,且向农民群众传递科学技术,这样农业中的不适当投入得到减少,有助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。同时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品牌化发展过程中,逐步制定统一化的技术规程与质量标准,可促使农产品质量、安全性得到保证,进而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[1]。  

1.3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进程  

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,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落实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。第一,通过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不但农业产业化进程可以得到加快,还能够深度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。第二,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,农民培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,这样农民群众的道德素养、文化水平可以得到逐步提高,有利于乡风文明的实现。同时,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竞争力的提升,将会吸引大量外流的本土人才,从人才角度促进乡村治理水平的提高。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有机联结了农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,这样农民的集体意识将会得到逐步提升,从组织角度优化乡村治理成效。第三,相较于过去的小农生产模式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但采用规模化的生产加工模式,还将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引入进来,能够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,促使农民群众的生活富裕得到真正实现。2乡村振兴背景下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和策略  

2.1优化管理理念及制度体系  

为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出来,需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,创新与优化各项管理制度,对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进行强化,促使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得到激发,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的协同发展得到实现。第一,转变管理理念。需引导经营主体及农民群众深入学习现代管理理念。在具体实践中,政府部门要组织经营主体、小农户等对先进地区经营主体的管理理念进行学习和借鉴,且传播给其他经营主体及农户。要将其他地区家庭农场、合作社的典型发展案例引入进来,详细阐释先进管理理念对合作社、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影响,促使经营主体及小农户能够主动转变管理理念。同时,要制定针对性的人才优惠政策,鼓励家庭农场、专业合作社等将高素质、高水平的专业管理人才培养出来,这样不但能够从人才角度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,也可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入进来。第二,完善管理制度。就现阶段而言,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,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,导致出现运行不够规范、成员利益得不到保证等问题。面对这种情况,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,这样不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提高,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也可得到维护。职能部门需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制度进行完善,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步伐,明确划分部门、岗位的职责,严格依据制度要求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[2]。第三,促进协同发展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着辐射带动小农户的重要职责,因此,需将二者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起来,有机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。在机制建设过程中,要充分贯彻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原则,公正公平地分配利润,共同承担经营风险与损失,促使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得到形成。同时,要将订单农业、合作社经营等诸多形式综合利用起来,推动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的实现。  

2.2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  

通过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能够加快农村产业化发展步伐。而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,又能够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。第一,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。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与地理环境,深入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工作,重点发展当地优势产业,如水果、蔬菜、有机农产品等,将特色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基地打造起来。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提升现有作物种植水平的基础上,积极引进其他经济作物,促使农业生产效益得到提高。第二,延长农业产业链条。目前,虽然培育出一些规模较大、产业化水平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但整体数量依然偏少,影响到农业产业链条的拓展,不利于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。因此,要充分重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培育工作,将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出来,探索构建“龙头企业+合作社(家庭农场)+小农户”的合作模式,明确各个主体的分工,这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可以得到形成,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得到实现,有助于农产品附加值的提高以及农业产业链条的演唱。同时,引导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将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办起来,紧密衔接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环节。鼓励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基础上,将一系列农业新业态开发出来,如电子商务、休闲旅游等,这样不但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度得到拓展,小农户的增值收益也可得到提高[3]。第三,坚持绿色品牌化发展。进入新时期后,人们日趋关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。因此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将绿色发展、品牌化发展理念树立起来,在提高自身发展质量的基础上,满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。一方面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优化农业生产过程,全面贯彻绿色生态的发展原则,对农药、化肥等有害投入品的使用量进行严格控制,切实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。另一方面,要充分重视品牌培育工作,统一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程与质量安全标准,逐步将地理区域标识品牌打造出来,这样当地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及附加值可以得到提高,经营主体、小农户的收益状况得到改善。  

2.3加强要素供给能力建设  

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,离不开专业化人才及资金的支持。因此,要切实加强人才建设工作,持续提高农民群众的技术能力与文化素养。同时,联合涉农金融机构,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内容。第一,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。要充分认识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必要性,制定科学的规划,对培育目标、重点及实施步骤等进行明确,以便有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。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培训的热情,可综合利用电视广播、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形式,广泛宣传新型农民职业培训方面的政策。同时,为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需求,要设立专项资金,顺利落实各项培训计划。在培训内容方面,需充分考虑新时代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及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求,设计科学化、实用性的培训内容,向农民群众传播现代农业生产理念、生产技术、管理知识等,提升农民群众的综合能力。在培训方式方面,需结合应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等形式,充分利用各类实训基地,帮助农民群众真正掌握农业生产技术与管理技能,切实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效果。第二,吸引返乡创业人才。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,不但要大力培养本土化人才,还需要吸引外出能人,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才来源得到丰富。地方政府需大力扶持农业产业的发展,逐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,以便高效吸引外出能人。同时,制定针对性的优惠政策,从税收补贴、资金等角度扶持激励返乡创业人才。第三,创新金融服务方式。为满足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,要联合涉农金融机构带来优化金融产品的贷款额度、期限、担保方式等,降低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难度。第四,拓宽销售渠道,充分利用网络平台,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共同销售。

3结束语  www.pingkanwang.com

综上所述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,直接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。因此,要深入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,从政策、人才、资金等多个角度着手,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支持。同时,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市场发展要求,及时调整经营理念及方向,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。  

参考文献  

[1]吴成浩.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[J].粮食科技与经济,2019(2):155-159.  

[2]张月明.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困境与对策[J].新农民,2020(20):3.  

[3]范云峰.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转型发展的现实性及其路径[J].长江师范学院学报,2019(1):58-65.